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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署201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6  来源:本站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3
核心提示:广西部署201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从2月底到5月上旬为集中免疫注射时间2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对2014年全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知提出了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畜禽群体的免疫密度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保持在70%以上,动物免疫档案记录规范、完整。鸡新城疫、家犬狂犬病、炭疽、猪链球菌病等非强制免疫病种按计划免疫到位。规模养殖场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动物产地受

广西部署201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从2月底到5月上旬为集中免疫注射时间

2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对2014年全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提出了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畜禽群体的免疫密度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保持在70%以上,动物免疫档案记录规范、完整。鸡新城疫、家犬狂犬病、炭疽、猪链球菌病等非强制免疫病种按计划免疫到位。规模养殖场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动物产地受检率达70%以上,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持证率100%,检出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定点屠宰场防疫监管覆盖面达100%,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达90%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通知要求各地紧紧围绕防控目标任务,早动员、早部署,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严阵以待,精心组织,统一行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春季防控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免疫注射。今年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从2月底开始到5月上旬结束。各地要认真组织做好开展春季集中免疫注射的宣传发动工作,采购、储备充足的疫苗、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加强免疫监管,规范免疫操作,把疫苗运输、保存、发放、使用等作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注射质量。

二是扎实做好疫情监测。坚持“定时、定点、定量、定性”监测制度,切实抓好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H5N2、H5N1、H7N9亚型禽流感等重点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监测、病原学监测。对举报的可疑疫情及时进行核查,妥善处置,排除隐患。加强边境地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要根据监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预警预报动物疫情。

三是扎实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联防联控。要制定完善本部门应对处置H7N9禽流感工作预案,把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基层。已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或在家禽、环境中检出H7N9禽流感病毒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患者所在地及周边活禽经营市场、养殖场的监测、排查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掌握实情。未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未检出H7N9禽流感病毒的地区,要切实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做好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迅速上报,及时处置。要切实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严格落实休市消毒制度,确保活禽经营市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扎实做好检疫监管。要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对动物饲养、屠宰以及跨省调运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防止疫病跨区域传播。对没有按规定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畜禽,要坚决执行“不许出证、不许流通、不许屠宰”的制度,真正做到“以监促检,以检促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动,加强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尤其是城市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对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禁止进入交易市场销售。加大执法力度,对逃避或抗拒检疫、免疫以及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五是切实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疫病的防控。对奶牛布鲁氏菌病、结核病要严格检疫、净化;对生猪布鲁氏菌病、耕牛血吸虫病要加强监测;对牲畜炭疽、猪链球菌病、家犬狂犬病等要扎实做好免疫注射。发现阳性人畜共患病牲畜,必须按规定扑杀、无害化处理。对猪流行性腹泻、传染性胃肠炎等常见猪病,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加强防控,遏制疫病流行、蔓延。

六是扎实做好边境防堵,严防境外疫情传入。边境市、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养殖动物登记备案以及动物疫情的监测、免疫、检疫、消毒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边境动物疫病防控“免疫带”、“监测带”、“堵截带”建设,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配合联动,强化边境地区巡查,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动态,严厉打击动物及其产品走私活动,严防死守,全力做好外堵工作,坚决防止境外动物疫情传入。

七是扎实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要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处置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开展对养殖、屠宰等环节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专项排查,推进群防群控。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置死亡动物、屠宰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要根据本地实际,按照不同养殖情况,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监管长效机制。

通知最后强调,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强化养殖企业、协会、养殖户的防疫责任和义务,建立以养殖企业和个人为主体的强制免疫责任制。春防期间,各地要组织专门督查,重点检查领导、防控队伍和防疫物资是否到位,责任制、经费和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是否达标。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务求防控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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