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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行政审批减少 饲料行业也将受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5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43

自2013年11月十八界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额制中起决定性作用之后,让“无形之手”引导市场有序进行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同时,这就意味着,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摇逐步减少对市场的干预,下放更多不必要的权利。这样才能真正激发市场的活力,才能使我国经济继续得以发展。自2013年9月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布其负面清单之后,国家各个部门也开始进入取消或者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潮流之中。

特别是进入2014年2月份之后,财政部、工信部、交通部、食药监局、卫计委、农业部等等都开始公布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其中,同我们畜牧行业关系最为密切的农业部其实自2013年就已经开始取消或者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有经济学者指出,国家大量减少不必要的复杂繁琐的行政审批项目,将使得我国经济活力快速增长的同时,也能抑制50%以上的腐败行为。

其实早在2013年12月,农业部就曾发出将“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以及”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及检验员资格认定“中的子项”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认定“、”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资格认定“、”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予以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在2014年2月17日,农业部公布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包含46项,其中有关我们生猪、家禽、水产养殖,饲料、原料等相关内容有:

1、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

2、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

3、 从境外引进畜禽、蜂、蚕遗传资源,向境外输出或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蜂、蚕遗传资源审批

4、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审批、向中国出口兽药注册和兽药进口审批

5、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及标签、说明书审批

6、 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新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及新兽药注册审批

7、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涉外渔业)

8、 远洋渔业审批、重要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9、 远洋渔业船舶检验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认可

10、 农业转基因生物广告和在全国重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审批

11、 转基因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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