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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3月1日起除猪鸡肉需标示产地制度上路外,量贩超市鸡肉须明确标示“解冻肉”或“解冻品”字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4  来源:中国畜牧家禽网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184

除了猪肉、鸡肉都要像进口牛肉一样有产地标示外,“农委会”昨表示,冷冻鸡肉解冻后再卖,容易孳生细菌,影响食安,所以下月起,将要求8大量贩通路及超市卖场,强制标示“解冻肉”,业者若无明确标示,“农委会”将依“消保法”裁罚,最重可罚新台币150万元。

据报道,家乐福、爱买与全联等卖场对此都响应,将会全力配合。大润发表示,目前冷冻肉品若解冻已有特别标示,但会更强化以配合台当局规定。

“农委会主委”陈保基去年曾表示,自产鸡肉和进口鸡肉价差2倍,为了避免不肖业者将进口鸡肉解冻后“冒充”自产温体鸡肉高价贩卖,赚取价差,“农委会”已经在1月底公告“冷藏与冷冻鸡肉酵素活性检验方法”,研发出“鸡肉酵素法”,到市场抽检,一天就可得知检测结果。

因此,3月1日起除猪鸡肉需标示产地制度上路外,量贩超市鸡肉须明确标示“解冻肉”或“解冻品”字样,“农委会”下周将邀集家乐福、大润发、爱买、全联等8大通路、40家业者开会,说明相关规定外,也告诉量贩业者从3月1日起落实,“农委会”将派员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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