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农业“重中之重”的新定位。深化结构调整,推广粪污治理新模式,提高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突破无害化处理瓶颈,拓宽融资渠道,更新服务理念,努力纠正“四风”,纯洁干部队伍,提高系统员工综合素质,促进畜牧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三提高,三确保”,即畜禽产品产量提高3%以上、牛羊存栏量提高5%、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3% ,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全系统稳定。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
要按照“猪禽提质、牛羊增量”的要求,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发挥产业优势,突出产业特色,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新增部级标准化示范场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5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场14个,全市部级标准化示范场达5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达17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场达46个。新建生猪“150” 60栋、蛋鸡“153”20栋,肉禽“156”15栋,肉牛“165”10栋。引导中小规模养殖场联合组建专业合作社,引导现有小型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全市组建生猪合作联社3-5个,蛋鸡、蛋鸭合作联社2-3个。加快畜禽种源结构调整,壮大优质种质资源。进一步强化畜牧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氛围,主动引进大型企业,实施品牌营销战略,提高产业经营成效。
(二)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
在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同步建设“盖泻湖”式或600立方米大型沼气池等粪污治理设施。在3000-5000头规模猪场推广100立方米中型沼气池。在3000头以下规模猪场推广“猪-沼-莲”、“猪-沼-菜”等种养结合的生物环保治污模式。建设1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与垃圾中转站相结合,同步建设18个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点(站),建立健全全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体系。
(三)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双轨目标责任制要求,创新疫病防控体系,强化行政与业务部门责任,突出防疫监督,提高免疫质量,为畜牧生产保驾护航。继续坚持季防月补,提高免疫密度,强化重点区域和养殖大户的防疫监管,提高免疫质量。加强养殖业主培训,采取组织业主走出去、行业专家请进来和开班授课就地教学等方法,提高业主的生产、防疫、管理能力,引导养殖业主按科学合理的程序开展免疫。
(四)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强化养殖环节动物卫生监管,着力加大日常监管和排查,对全市所有规模养殖场年排查次数不得少于4次。全年抽检样品8000份/次以上。确保部、省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生鲜乳抽检合格率达100%。在生产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落实监管责任人,落实责任体系。根据省畜牧兽医局鄂牧医函[2014]3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3月1日起,贯彻实施《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开展信息平台使用培训,逐步扩大信息平台使用范围,2014年将信息平台的用户范围扩展到3000头规模以上猪场。
(五)加大畜牧服务力度。
依托阳光工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畜牧兽医科技培训。巩固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已有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与市农村商业银行、市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强潜江畜牧兽医信息网平台建设。 支持畜牧服务公司和蜂业特产站发展壮大,支持种畜场健康发展,做好种源文章,建成全市良种供应中心。
(六)加强队伍建设。
成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专班,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保障活动顺利开展。结合“国八条”、“省六条”及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贯彻意见,切实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强化全系统的执行力和效能建设,积极倡导“清廉、高效、务实、为民”的行业新风。以宪法、行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全系统集中开展轮训,提高基层防检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