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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紧急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1  来源:农业部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210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春季是动物疫病高发、动物死亡数量较多的季节。2月18日,上海黄浦江上游松江段水域再次出现漂浮死猪。为进一步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2月19日我部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4]5号)(以下简称“通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动物养殖、屠宰等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辖区内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统筹规划、设施设备建设完善工作。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等水网密集省份要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杜绝“黄浦江漂浮死猪”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联防联控,严防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和餐桌。

二、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当前,要重点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抓好强制免疫工作,确保进度和质量。认真落实动物疫情监测制度,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及预测预警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要统筹防控冬春季节常见多发病,强化应急工作机制,规范应急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检疫制度,强化公路检查站监督检查,防止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

三、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养殖、动物疫病防控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培训,提高主动防控意识,从源头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识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要推动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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