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浙江省:“冷鲜鸡”安全问题 政府和农业部门将采取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9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15

昨天,在2014年浙江省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刘嫔珺就大家关心的“冷鲜鸡”安全问题做了回答。她表示,政府和农业部门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第一,在养殖环节,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家禽养殖方式,确保禽类不感染病毒。

第二,在屠宰这一环节,尽快落实定点屠宰点上市,各个市县在其周边适宜区域规划设立活禽定点屠宰场。按照要求,屠宰场必须具备相关配件,机械化、规模化屠宰。农业部门会派遣检验人员驻点,对宰前宰后的家禽进行检查。对于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死鸡,检疫人员监督厂家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三,对于运输过程,他们会督促屠宰厂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冷鲜和冷藏储运。冷鲜禽肉是在屠宰后立即用冰水冷鲜或风冷,使家禽在1小时内冷却至0℃至4℃(不是冰冻),并进行保鲜和包装,在以后的运输、销售全过程始终保持在0℃至4℃冷链状态,能阻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使冷鲜家禽的安全、卫生更有保障。

第四,他们会逐步推行冷鲜家禽产品标识制度。逐步在家禽定点屠宰厂推行出厂产品统一拴挂产品标识,市民可凭标识追溯家禽的来源。

“通过上述措施,相信完全可以保证‘杀白’上市的冷鲜家禽安全。”刘嫔珺副厅长这样说。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