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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制定措施,建立兽药长效监管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8  来源:阆中市畜牧食品局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10

阆中市畜牧食品局精心准备,制定方案,认真开展兽药市场整顿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阆中市畜牧食品局高度重视这次兽药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以市畜牧食品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卫生监督所所长为副组长,市辖12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所长为成员的兽药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下发了《阆中市畜牧食品局关于认真开展在兽药中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主要职责。

二、加大力度,依法监管

元月29日以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12个分所对全市6家兽药经营企业及314个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出动50余台车/次,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对经营环节中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上是否有擅自添加非处方药、禁用兽药、人用药品等行为的检查;对养殖场(户)是否有用人药或假劣兽药的行为,是否建立用药记录和执行休药期制度的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未发现在兽药中非法添加行为,查处过期兽药2个品种,未取得兽药GSP资格经营门市部2个,部分养殖场(户)养殖档案建立不规范、兽药使用记录不完善的行为。对过期兽药进行了当场销毁,并依据《兽药管理条例》进行了查处;对养殖档案建立、兽药使用记录等不规范行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制定措施,建立兽药长效监管机制

阆中市畜牧食品局结合实际,积极制定兽药监管机制,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要对辖区的兽药经营业主、动物养殖场(小区)、动物诊疗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季度也要对重点区域进行检查或抽查,确保兽药监管工作“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使用、经营伪假劣和违禁兽药的业主,要及时报告并从严查处。

经过此次检查活动,有效的规范了全市兽药市场秩序,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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