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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采取生猪保险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7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172

近日,广西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进一步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规定了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具体情况。首先,保险的品种中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需支付保费60元;育肥猪保险金额为每头500元,需支付保费25元。

《意见》规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保费统一由财政补贴80%,农户承担20%。如此算下来,农民只需花5元钱就能购买育肥猪农业保险,如果育肥猪死亡,保险公司确定属于保险责任后,农民可获赔付金500元。据了解,2007年,能繁母猪进入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畴,为该区的生猪生产和猪肉价格稳定上了一道保险。2012年,广西近100万头能繁母猪有了保险,保费收入不到6000万元,但赔付支出超过7500万元。虽然保险经营亏损,但作为我国的长期惠农政策,这一措施对保障广西生猪生产、猪肉市场供应、猪肉价格稳定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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