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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有药残将上“黑名单”专项整治开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1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98
    养殖示范区、出口基地和无公害基地、个体小型养殖场等养殖环节,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兽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昨日,省农委在全省统一进行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时间。

    据悉,从即日起,渔业部门将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拉网式检查。主要检查苗种生产企业是否办理苗种生产许可证、是否按批准范围从事水产苗种生产;苗种生产单位和养殖场是否存贮、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和氯霉素等禁用兽药;养殖单位使用限用药物是否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水产品等。

    9、10月份是水产养殖用药高峰期,渔业部门将加强药残抽检,扩大抽检范围,对辖区内的三类基地和个体小型养殖场开展药残监督抽查,尤其是国庆节前将对大中城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加强药残监测。11月份,省渔业环境检测中心继续对合肥等11个市的水产品质量进行例行检测。

    对在现场检查和药残抽检中查出的违规企业,根据违规性质、危害程度,依法采取停止销售产品、责令整改、产品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企业实行专库管理,重点监控,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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