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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生产销售假兽药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2  来源:潍坊检察院网站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15

近日,一起生产销售假兽药案提起诉讼。从正规兽药厂买来过期原料,翻新包装后贴上假冒商标标识,冒充正规兽药在市场上销售。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对郑丽丽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40出头的郑丽丽是一名个体商贩,和丈夫以销售兽药为生。2011年,郑丽丽和丈夫分居,丈夫不再管理店里的事务。为了维持生计,郑丽丽便想到了生产、销售假冒兽药谋利。她从当地一家兽药公司买来一些过期原料,装在铝箔纸包装袋内,然后贴上专门“定制”的假冒商标,封口销售。其中,她销售的“肥猪王”兽药,其主要成分竟然是玉米面和香精。经查,从2011年至今,郑丽丽生产、经营的兽药总销售额约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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