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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制定出台畜牧业发展规划 加强政策支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1  来源:温州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董信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93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精神,近日,市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大力实施规模猪场生态化设施化改造和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畜牧业。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园、永嘉县和洞头县(瓯江口新区)要稳定生猪饲养量,文成县要严格控制生猪饲养当量,其他 5 个县(市)要发展农牧结合的生态养猪业(珊溪库区泰顺县集雨区范围控制 0.63 万头生猪当量)。在水源保护地禁止生猪等养殖。要大力发展牛、肉羊、兔等节粮型草食动物和优质高效禽业,加快发展奶业和鸽业,进一步优化畜禽品种结构。要继续实行规模养殖,到 2015年底,全面完成年出栏 500 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的生态化设施化改造任务。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 要在2014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在环境敏感地区依法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要将生态畜牧业发展与耕地保护、农业“两区”建设、家庭农场培育紧密结合,实现农牧结合、生态循环。要大力培育辐射带动面广、市场竞争力强、产销一体化的新型畜牧产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构建利益结合紧密、资源高效利用的新型畜牧产业体系。要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构建以公共处理设施为主体、区域性统一收集为依托、规模场自行处理为补充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网络和机制。要以实施奶业振兴计划和建设特色鸽业、兔业、家禽产业基地为抓手,做优做强区域精品。要进一步完善畜产品安全调控机制,认真落实畜产品安全供给“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实施畜牧业“走出去”战略。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政策支持,统筹各方财力用于生态畜牧业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基础保障,扎实推进机构、官方兽医、“政府购买服务”以及畜禽标识可追溯管理制度等建设。要加强责任落实,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养殖场黑名单制度。要加强畜牧业转型升级的组织领导,对纳入治水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化推进,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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