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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宝清顺利开展2014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0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91

为积极稳步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增强畜牧业抵御风险能力,稳定畜牧业生产,推动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宝清县于1月10日至1月25日集中开展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及时参保”的要求,以各个村级防疫员为保险办理基本点,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能繁母猪保险投保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相关保险政策,使投保农户充分认识到保险的目的和意义;

二是全面核查摸底能繁母猪头数,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户)能繁母猪基础台账;

三是具体工作做到见猪、见人、见标,并汇总上报,办理投保手续;四是严格执行投保标准。此次参保的能繁母猪必须符合猪龄在8月龄(含)以上至4周龄(不含)以下等参保条件。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险费为60元/头,各级财政共补贴80%,养殖业户承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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