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加强免疫工作。重点做好补栏家禽、水禽和漏免家禽、水禽及免疫密度和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补免工作,切实消除免疫空白,保持有效免疫密度和抗体水平,有效防止疫情发生。
二是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重点加强养殖密集地区、水网地区、候鸟密集活动区及城镇活禽交易市场禽群的监测工作,扩大监测面、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收集汇总分析监测数据,预警疫情形势,掌握疫情动态。
三是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格坚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产地、屠宰、流通等环节检疫,严厉查处违法转运、加工、销售病害畜禽的行为,有效确保动物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四是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培训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畅通信息渠道,确保疫情早发现、早行动、严处置。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会议、开展咨询和派专业人员到养殖场(户)、市场、屠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指导科学防控、全民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