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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动物检疫所加大检疫分销力度确保节日期间畜产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08  来源:沈阳市动物检疫所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65

为保障节日期间畜产品安全供给,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上级文件要求,沈阳市动物检疫所加大力度对外埠入沈动物产品集中检疫,强化节日期间畜产品检疫分销工作,

一是查证验物严格做到七个“一致”,确保省外入沈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及输入程序合法,即申报单号与省所受理号码一致;检疫证与申报单货主名一致;检疫证与申报单的产品名称一致;检疫证与申报单产品数量一致;检疫证与申报单产品来源一致;申报单的指定通道与检疫证所盖的检查站章一致;检疫证所写的运载工具号牌与实际一致。

二是按照农业部六项禁令要求坚决做到见物出证。官方兽医对所有动物产品均进行开箱检验,确保了产品物证相符。在开箱验货的过程中,官方兽医不但对产品有无异味和腐败变质现象进行查验,还重点核对产品外包装箱的生产日期与包装内的合格证的生产日期是否一致,杜绝了不法业户私自将过期产品重新包装而流通上市的情况。对于加工的肉制品,官方兽医会重点查验产品的配料成分表,对于复合肉等二次加工产品按省文件要求坚决不予受理检疫。

三是加强对“瘦肉精”的监管力度。对每一批的生鲜猪、牛、羊产品都进行“瘦肉精”抽检工作。官方兽医抽取一头作为采样样本,并采取约600g样本的肌肉组织并平均分为3份。登记被检测货主的名称、联系电话、样本基数、产品来源及检疫证号等基本信息,并要求被检单位签字。样品及抽样单一式三份,检测单位、抽样单位及被检货主各一份。若检出可疑样本可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复检和对产品流向及来源进行追溯。

在节日期间,官方兽医将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检疫分销工作,用实际行动保障节日期间畜产品安全供给,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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