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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畜牧食品局:严把生猪屠宰检疫“四关”确保春节期间市民吃上放心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30  来源:苍溪县畜牧食品局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27

一是严把入场查验关。对入场生猪严格查证验物,对检疫证明有效、证物相符、标识符合要求,并经临床再次检查健康的方可入场待宰。二是严把同步检疫关。对待宰生猪严格按照农业部《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并随机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加盖验讫印章,签发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进入各市场、超市销售。三是严把无害化处理关。对不合格的生猪及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原则,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严把检疫记录关。对当天的检疫结果、数量、产地、分销情况、“瘦肉精”抽检结果进行登记备案,为溯源追踪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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