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市场动物及动物产品消费日趋活跃,为确保节日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在愉快祥和的气氛中欢度佳节,龙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全面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突出源头控制,把住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关。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力度,严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档案,做到来源明确、使用有记录、产品有追溯,切实把好原料质量关,严防假劣兽药、禁用兽药、“泔脚料”等违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流入养殖环节。
二、突出检疫监管,确保执法管理到位。市畜牧兽医局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协检员工作职责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实行官方兽医轮流值班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保障畜产品安全。
三、突出奶牛养殖场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一对一”监管制度,提高检查覆盖面和检查频次,严厉打击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不法行为。
四、突出流通环节,确保检查力度。加大对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场、各大型超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验调入的畜禽产品检疫证明,对无证或证物不符的现象予与坚决打击,严肃处理。
五、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果断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
六、突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全市规模养殖场(户)签订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承诺书》263份;积极筹措资金150万元,在全市建设无害化处理池116个,2270立方米,此举极大促进了龙泉市规模场病死猪无害化工作,进一步促进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落实,使规模场病死猪无害化工作走上正轨。
七、强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户和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龙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执法大队和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对全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户和兽药经营企业的全面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到位。
八、与全市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各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了《不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告知承诺书》、《龙泉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告知承诺书》和《龙泉市规模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承诺书》及《生产无“瘦肉精”活畜告知承诺书》,与饲料、兽药经营户签订了《经营无违禁药物的饲料、兽药告知承诺书》,与生猪贩运户签订了《不经营、销售瘦肉精生猪告知承诺保证书》,进一步明确养殖场和经营业主的主体责任。
九、加大抽检力度。对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户),龙泉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三项监测,确保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同时加大了对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宰前生猪的监督抽检力度,做到每车、每批必检,确保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