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省着力推进种畜禽管理与资源保护规范化管理。
一是完善配套性政策措施。出台《浙江省种畜禽场和畜禽遗传保种场管理规范》,明确种畜禽场层级划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程序与现场审验等种畜禽场管理规范。
二是梳理现有畜禽地方品种资源。以省农业厅公告形式公布省级保护的33个畜禽遗传资源,原产我省畜禽遗传资源均已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保种目标。
三是首次组织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的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畜禽遗传资源场授予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称号,形成国家级与省级互相配套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
四是保护与开发利用同步推进。浙江光大种禽业有限公司培育的“光大梅黄1号”新品系通过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初审,湖州市出台意见启动实施湖羊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金华市启动两头乌猪产业振兴行动计划已通过专家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