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报料在微博传播,称一直在江门开平市肉联厂经营生猪生意的批发商们近日突然收到了来自该厂的通知,要求每个批发商在10日前交20万元押金,否则将不能租赁经营场地进场进行生猪批发业务。对于此种做法,部分批发商质疑是乱收费,也有批发商认为厂方有帮助少数生猪批发商垄断市场之嫌。厂方回应称,此举是为了“震慑少数批发商以次充好的行为”。批发商:肉联厂帮一些人垄断市场“凭什么还要另外交20万元的押金?”近日,网友“诺儿”在微博上发布上述报料,并称交押金“没发票”,质疑厂方涉嫌巧立名目乱收费,加重了批发商的经营成本。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批发商介绍,批发商在外采购生猪,运到肉联厂的猪栏临时存栏,等待主顾的挑选,然后送到屠宰车间进行屠宰,过程中已经支付过猪栏的租金和屠宰费用。据介绍,目前在开平市肉联厂进行生猪批发业务的批发商有20多个。“肉联厂这样做,无形中设置了一道很高的准入门槛,部分批发商或因交不起押金而无法继续在该厂经营。”这名批发商表示,“赶走了部分批发商,业务就会往剩下的批发商集中,此举有帮助部分批发商垄断市场之嫌。”他坦言,“如果该厂的生猪批发被少数几个批发商垄断,生猪批发价很有可能被操纵。”此外,部分批发商也认为,大笔的押金很有可能会被厂方挪用,产生的利息和收益都将全部归厂方,“这么做对批发商不公平”。
肉联厂:保证金是约束不是收费“我们的收费都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并不存在乱收费。”开平市肉联厂梁总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厂方收取的屠宰费、猪栏租金,都是按照当地物价部门的定价标准收取的,“除此之外,肉联厂并没有多收批发商一分钱。”他认为,向批发商收取进场经营的押金只是批发商守法经营的保证金,并不是一项收费,“厂方将与批发商签订进场经营协议,并在协议上注明有关事项,只要没违反双方的协议规定,批发商无论什么时候要退出经营,都可以一分不少地拿回押金。”他介绍,因为部分批发商收购一些低质量猪低价批发,导致场内存栏生猪的质量参差不齐。但是肉联厂却对批发商的日常生猪交易并没有实质性的干预能力,曾多次对部分批发商经营批发低质量猪只的行为进行规劝,结果都没用。“我们负责这些猪只的检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我们也脱不了干系。”他表示,目前检验无法实现所有屠宰猪只全覆盖,都只能抽检。要求批发商交押金,主要是为了“震慑以次充好的行为,提高肉联厂屠宰生猪的肉品质量”。部门回应:不干预肉联厂经营方式江门市经贸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经贸部门至今仍未收到反映该肉联厂收取批发商押金的投诉。他表示,开平市肉联厂收取批发商押金,原则上属于该厂自身经营方式的问题,如果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经贸部门原则上不予干预。如果批发商发现该厂存在违规行为,可向当地经贸部门举报。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震认为,肉联厂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声誉而向批发商收取押金,并在批发商退出经营时全数退还,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方式。只要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也没有侵害他人利益,该行为并无不妥。但如果厂方存在巧立名目单方面私扣押金或通过一些不合理的手段打压个别批发商正常经营的行为,则属于侵权行为。批发商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