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了使《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在我市顺利实施,各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分为两期进行培训,主要对全市监管兽药的执法人员和兽药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
第一期培训班于2014年1月15日举行,全市三区两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分管兽药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动物卫生监督所正副所长及部分业务骨干共42人参加培训。培训班上,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高级讲师分别详细解读《办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兽药日常监管工作要点》以及《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整个培训班,秩序井然,氛围活跃,会上,各县市区业务骨干分别就提出我市实施《办法》可能面临的问题与困难,研究分析解决办法进行了发言讨论和交流,取得了较好效果。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李解副局长参加这次培训会,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求监管人员学好《办法》,认识到谁有权利使用处方药;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方案》,即分管领导必须重视,做好兽药经营使用者的培训工作,做好执业兽医注册和乡村兽医的资格确认,要求广大一线执法人员做好规范管理和充分发挥指导作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有计划对兽药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管和做好执法办案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必须查处。
通过这次培训,增强了广大学员使命感、紧迫感,提升了执法水平,为我市《办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宣传渠道,为畜禽产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期培训班计划于二月份上旬开展,培训对象为兽药经营企业、养殖企业负责人,切实加强《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让相关企业、养殖场和当事人了解并使之做好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