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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肉牛肉羊基础母畜存栏数据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7  来源:畜牧处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367

各市(地)、县(市、区)畜牧兽医局:

近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报送牛羊基础母畜存栏数据的通知》(农牧畜便函〔2014〕4号),要求各地报送牛羊基础母畜存栏数据。根据农业部《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肉牛肉羊基础母畜存栏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明确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1、肉牛基础母牛数据调查(附件1),调查对象为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的养殖场(户),调查内容为2012年、2013年肉牛存栏、基础母牛存栏数据和母牛主要品种。

2、肉牛种牛场、种羊场基础母畜数据调查(附件2、3),调查对象为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省级、市级、县级均要填报)的肉牛种牛场、种羊场,调查内容为种牛、种羊存栏,纯种基础母牛、母羊存栏数据和母牛、母羊主要品种。种羊场基础母羊数据调查表(附件3),还要填写2013年出场种公羊数量。

二、要确保报送时间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要于1月22日前将调查表上报市(地)畜牧兽医局。各市(地)辖区由市(地)畜牧兽医局填报,并于1月23日前将所属县(市)调查表收齐后(不用汇总)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

联 系 人:项明义 付兴军

联系电话:13603681345 82625220

邮 箱:86693074@163.com

附件:1. 肉牛基础母牛数据调查表

2. 肉牛种牛场基础母牛数据调查表

3. 种羊场基础母羊数据调查表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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