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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动监所冬季屠宰环节检疫检验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6  来源: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5

按照市动监所冬季屠宰环节检疫检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自2013年12月检查行动启动以来,由畜禽屠宰监管科、流通监管科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先后对主城八区以及万州、奉节等区县的12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个牛屠宰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本次检查重点对派驻企业检疫组(动监分所)检疫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宰前宰后检疫行为规范,企业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运载动物车辆消毒、圈舍场地消毒等常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检疫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对区县当前屠宰职能划转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区县做好划转过渡时期的各项监管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实现各项工作的无缝衔接。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县动监所派驻场检疫组(动监分所)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检疫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宰前宰后的各项检疫开展有序;大多屠宰企业高度重视肉品品质检验和“瘦肉精”自检工作,实行专人专岗、专职负责,检验检测记录详实,从生产加工源头确保了肉品卫生质量安全。鉴于当前为全年的宰杀用肉高峰期,企业加大了车辆、圈舍场地的日常消毒频率,严格屠宰环节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检查当中未发现一起违法违规案件。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每到一地,均与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监所以及屠宰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了被检查区县在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瘦肉精”自检、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区县在屠宰职能划转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积极探讨。检查组最后要求动监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屠宰环节的执法监管,严格屠宰检疫,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要求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屠宰产品各项品质检验工作,严格“瘦肉精”自检,规范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努力确保春节期间上市动物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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