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和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宁波市全面开展了以“转作风、促提升、强服务”为主题的队伍建设、检疫规范、能力提升和无害化处理等四大专项行动,努力构建“为民、清正、廉洁、高效”的行业新风,用心打造“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一、开展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夯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基础。基层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宁波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今年我市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体系改革,余姚、奉化、宁海和鄞州等县(市)、区由编办正式发文新增共计53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通过新增或乡镇职能处室挂牌的形式,落实专职人员,理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同时,我市出台《宁波市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落实360名基层两员,大大充实了基层防检疫力量,确保“有钱办事、有人干事”。
二、开展检疫规范专项行动,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检疫监管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生命线,宁波市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开通产地检疫网络、识读器预约平台和智能提醒申报信息等功能,全面实现了产地检疫的智能化管理。通过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明查暗访等行动,不断规范检疫申报、屠宰检疫监管和官方兽医出证等工作。
三、开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基层动物防检疫队伍是推动我市动物疫病防控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力量,对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推动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意义重大。2013年我市狠抓基层队伍素质建设,11月份成功举办“基层动物防疫员和检疫协检员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共有430名基层两员和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通过分批培训、现场授课和闭卷笔试的形式,有效提升了基层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12月份“动物检疫技能大比武”活动,通过现场操作、理论考试、专家讲解等环节,增强了动物检疫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检疫监督能力;我市聘请各地执法骨干,通过部门自查和集中评查的方式,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十大优秀案卷”评查活动,以比促学,不断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四、开展无害化处理专项行动,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关乎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意义重大。宁波市始终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作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实。一是开展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专项检查,确保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落实到位。二是构建“统一收集、集中处理”长效体制建设。依托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鄞州区率先建成32个冷藏收集点,实现了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区域和病死动物种类全覆盖,成效显著;镇海已建成统一收集点;其余县(市)、区无害化处理建设立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