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畜牧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辽西北五市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及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牧发〔2013〕282号),明确2014~2017年包括锦州在内的辽西北五市实施新建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场(小区)扶持政策。此文的颁发,标志着我市继2008~2010年3年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项目首轮建设后的新一轮小区项目建设正式启动,全市势将迎来新一轮的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投资兴建热潮。
此前,在《辽宁省2008-2010年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及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辽动卫发〔2008〕108号)指引下,我市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以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为载体,把发展标准化规模饲养与清洁化健康养殖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加快发展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养殖业,增强畜牧业有效规避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极大地推动了我市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此三年间,我市陆续建成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636个(1036个养殖小区单元),而由此引发的全市范围内的广大畜禽养殖场(户)的投资兴建热情,使之也积极投身于既建畜禽养殖小区标准化与设施化升级改造、提档增效建设工作中来。此后,即便在明确暂无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省级政策扶持的2011~2012年度,我市仍分别完成了108个和139个单元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的建设工作。
2014~2017年,我市为期4年的新一轮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将紧紧围绕依靠政策引导、市场拉动、科技支撑,以生态环保、提质增效为核心,以“繁育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产品安全化、环境整洁化”为标准,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为目标,以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场(小区)建设为载体,推动畜牧业综合生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监管、畜禽清洁生产能力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畜产品生产供给基地,强力推进我市由畜牧大市到畜牧强市的成功转型的建设进程。
与2008~2010年为期3年的首轮畜禽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相比,我市新一轮标准化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将突出以下特点,更具鲜明特色。一是建设标准大幅提高,在小区选址、占地面积、布局、防疫设施、畜禽舍建筑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要求和硬性规定。如小区占地面积必须达到15亩以上,再如规定畜禽舍建筑要达到永久性建筑标准,建筑材料以砖、石等为主,舍顶部及其他附属设施不可随意拆卸,且具有良好的防暑、保温功能和抵抗较强自然灾害的能力,其余养殖设施与设备一应俱全等;二是畜禽品种有所调整,提高了生产规模申报标准。将鹿养殖规模场(小区)首次纳入项目建设扶持政策范畴,替代了以往政策扶持的肉羊品种。并将生猪,肉牛、奶牛等3个品种的养殖小区生产规模扩大到原来的2倍以上,如生猪圈舍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存栏2000头以上、肉牛舍建筑面积达到2500平方米存栏400头以上等;三是坚持环保生态理念,突出了“三项治理”新要求。新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必须采取干湿分离、干式清粪饲养技术,特别是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同时建设与养殖量相匹配的污水贮存、分级降解、循环利用设施。且规定新建小区粪便污水排放达标,须经县级环保部门认定和市级环保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采用高温生物降解、高温湿化、高温热解碳化、生物发酵、有机玻璃钢罐发酵等处理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