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六部门制定细则缓解生猪市场价格波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95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针对我区生猪生产和价格周期性波动,自治区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开始实施。据了解,该细则包括了预警指示、调控目标、预警区域响应机制等多项内容;要求完善生猪信息统计监测制度,健全生猪市场价格调控统一信息发布平台,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监测数据除在本部门网站发布外,还应及时提交自治区发改委汇总,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注明信息提供单位),引导市场预期,提醒养殖户、经营者防范市场和疫病风险,引导养殖户适时调整养殖规模和结构;要求建立奖惩制度,对瞒报、谎报、缓报、漏报预警情况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相应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