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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学习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3  来源:夷陵畜牧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52
核心提示:我国首部农业农村环保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近日,国务院法制办、环保部、农业部联合召开《畜禽规模养

我国首部农业农村环保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近日,国务院法制办、环保部、农业部联合召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宜昌市夷陵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夷陵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是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又一最新成果,是利用法治手段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畜牧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探索,是推动实现畜禽养殖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法制保障。会议要求,各级农牧部门要以《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积极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现代畜牧业建设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的双赢。

据悉,夷陵区非常重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全区组建了宜昌运河夷陵区段综合治理专班、小鸦路沿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专班、黄柏河流域及管庄水库水污染治理工作专班,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大力开展调查摸规范性文件底,同时开展法规及环保意识宣传;二是制定下发整治方案,并报区政府批准实施;三是制定全区及地域性划分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四是联合环保、工商、公安、水利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并大力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巡查,严惩乱丢弃病死猪等行为。夷陵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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