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农业部:将2014年定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09  来源:农业部网  作者:[标签:编辑]  浏览次数:298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主持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4年重点工作。韩长赋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认认真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好2014年各项任务;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风险意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会议决定将2014年定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明确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生产管控和生产记录、严格监测抽查制度、逐步建立产地证明和追溯管理制度、严格畜禽定点屠宰和奶站许可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严格的案件查处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重点工作举措;审议并原则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会议强调,要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推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单位要抓紧行动、主动入位,制定分工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继续集中力量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严防重大事件发生;切实强化生产源头管控,加快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和普查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把好准入关,因地制宜、梯度推进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三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要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加快构建科学统一、与国际接轨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全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发展好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四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全面加强基层特别是县乡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尽快提高执法监管能力;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尽快厘清监管边界,形成“分兵把守、协调配合”的监管机制;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健全考核评价、督查督办、责任追究制度。五是着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出现问题,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应对,第一时间掌握情况,迅速启动应急机制,依法科学处置,切实把问题解决在点上,防止扩散蔓延。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农业部2014年会议计划和庆典论坛计划》《农业部展览工作管理办法》《农业部2014年展览计划》,强调要按照中央有关精神要求,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大幅精简会议,严控会议规格、规模和时间;要按照“减量、立制、转型”的原则,加强监管,节俭办展。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