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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开始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08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9

我国首部农业农村环保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施。国务院法制办、环保部、农业部6日联合举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说,《条例》的出台是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又一最新成果,是利用法治手段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畜牧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探索,是推动实现畜禽养殖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法制保障。下一步,有关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切实严格依法行政,贯彻实施好《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有效解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问题,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建设山青、水净、天蓝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条例》是我国在国家层面制定实施的第一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其颁布实施是我国农业农村环保领域法制建设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农业农村环保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指出,今后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摸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家底,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抓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加强畜禽养殖业日常环境监管,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技术服务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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