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兽药质量管理规范和养殖场(户)兽药使用管理规范方案要求,我县全面开展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工作,加强了兽药监管的“三G”工作,即在继续做好兽药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和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兽药使用管理规范(兽药GUP)工作。 并完成软件安装使用工作。通过软件系统对兽药经营企业、规养殖场(户)在兽药采购、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实施监管。加大了对兽药经营企业、规养殖场(户)兽药使用管理规范后续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兽药使用质量管理,确保兽药使用安全,保障了现代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