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通过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并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2014年1月6日,孝感市畜牧兽医局、市法制办、市环保局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干部职工和各县市区畜牧局、法制办、环保局有关干部职工以及各大型养殖企业业主等70余人,在孝感市电信大楼电教室参加了全国“学习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电视电话会。
会议于下午3点准时开始,4点半完满结束。会后,参会各部门组织各自的参会人员对怎样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