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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强化兽药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1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3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安达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兽药管理,有效地控制了畜产品药物残留,保证了畜产品的安全。
  规范兽药市场秩序
  为了加大兽药市场管理力度,安达市开展了专项打假治理工作,分别制定颁发了《安达市兽药经营打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安达市兽药经营办理办法》以及《关于禁止经营非GMP认证兽药的通知》等地方规定。从去年到现在,共开展全市范围的兽药市场打假4次,对一些违法经营兽药者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全部给予行政处罚。经过打假行动,理顺了兽药市场的秩序,并为兽药经营步入法制化管理奠定了有力的基础。
  对进入该市兽药市场的兽药生产企业建立了诚信档案。进入该市流通的兽药产品必须是通过国家GMP认证的企业,并保证兽药质量和无违禁药品成分,其生产企业可到该市兽药管理部门建立诚信档案,对所销售的兽药产品进行登记备案,对到市里建立诚信档案的兽药厂家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做到免费在全市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和宣传,要求全市兽药经营者和养殖场(户),必须按照所公布建立诚信档案的兽药产品名录进行购销和使用。目前此项做法已得到各兽药厂家的认可,并已主动到该市建立诚信档案,而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兽药厂家已经撤出安达市场。从而有效地杜绝了假劣兽药流入安达市,保证了养殖场(户)使用兽药的安全性。
  建立养殖场(户)使用兽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大对养殖场(户)使用兽药管理的力度,有效地保障畜产品质量的安全,市里出台了《安达市养殖场(户)使用兽药管理制度》,对养殖场(户)规范购药,禁用兽药,合理用药,强化管药以及识别假劣兽药标准都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全市养殖场(户)必须建立购药记录,并从正规厂家进药。这种对兽药使用的管理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也是一种创新的管理模式。
  强化医政药政管理
  建立兽药管理专业执法队伍。从去年以来,市畜牧部门在各乡(镇)农牧服务中心选配了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兽药管理执法工作。先由乡政府推荐,后由市畜牧局审批,市政府法制办统一为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他们主要协助市兽药管理部门负责本乡镇的兽药管理工作。从而形成了市乡两级规范化的兽药质量管理专业执法体系。
  完善医政药政软件的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和《兽药管理条例》,有效地调动兽医队伍为“畜牧立市”战略发挥更大的职能作用,他们制定下发了《安达市兽医行医管理办法》,要求兽医出诊行医必须填写病志和处方,禁用假劣兽药坑农害农,一旦发现查实,除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外,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吊销《动物诊疗许可证》,终身不得从事兽医工作。由此,有效地约束了兽医人员遵纪守法和提高技术水平的积极性。
  举办“兽药店”负责人培训班
  从今年4月起举办城内54家兽药店负责人参加的以会代训形式的培训班,利用12天分别深入到每个乡镇,组织全体从事兽医和兽药工作的负责人举办培训班。会上还就《兽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安达市兽药经营管理办法》和《安达市兽医行医管理办法》以及假劣兽药的识别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强调不许个人经营疫苗和禁止经营农业部公布废止的兽药、未有GMP认证的兽药和过期失效的兽药。严禁假劣兽药流入安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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