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
2月22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013年起,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10%提高至中西部地区50%、东部地区40%。
此外通知表示,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相关规定,为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2013年起选择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海南、四川10个省(区)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鼓励其他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探索试点。
不过鉴于2012年因客观情况与年初预期差距较大造成的至去年底中央本级代编和据实结算政策性补贴预算有22%未执行,形成结余结转资金447.18亿元;中央预算投资安排的6个项目进展缓慢,7000多万元财政资金闲置或滞留等问题,2013年育肥猪保险实施要想落到实处,必须提前考虑各方面因素综合考究,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黄浦江病死猪
2013年2月末到3月初,不断有死猪从黄浦江上游浙江方向漂向上海市,死猪源头是浙江嘉兴。据有关媒体披露,仅浙江嘉兴市新丰镇竹林村一个村,今年以来死猪数量就超过了2万头。截止3月11日中午,在松江段打捞上岸的病死猪已超过2800头。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对此回应:从现在疫情监测的情况看,当地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动物疫情。现在来看在生猪养殖过程中,有些死亡是正常的,只是说要把比例控制在最小。现在正是春季动物防疫的关键时期,从今年上半年的监测情况看,动物防疫总体形势是平稳的,没有发生重大的流行疫病。
死猪来自哪儿、去向何处,乱抛的成本与责任如何厘清……这都是亟待回应好的公共议题。当然,此事背后的养殖与防疫考量、长江流域环保的公共责任与分段责任等,都是需要以制度来反思的命题。
最高法:将依法惩治非法从事生猪屠宰、经营行为
2013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情况。据悉,新司法解释将依法惩治非法从事生猪屠宰、经营行为。地下生猪屠宰厂(场)是当前病死、毒死、死因不明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流入市场的一个重要通道,依法惩治私设生猪屠宰厂(场)、非法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是确保猪肉及其制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未经定点,除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据此,《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冻猪肉收储
4月中旬全国平均猪粮比价跌破6∶1的盈亏平衡点后,国家迅速启动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加强信息预警,开展冻猪肉收储,为稳定生猪市场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5月份以来,生猪价格下跌幅度逐渐收窄,6月份企稳略升。但受生猪产能依然偏高、当前正处于消费淡季等因素影响,近期生猪价格再次出现回落迹象。按照《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规定,5月19日国家决定进一步加大生猪市场调控力度,启动新一轮冻猪肉收储工作。
国家收储量虽然对猪肉生产总量来说并不大,但相对于供大于需的量来说就比较明显了,因此会对猪肉价格起到提振作用,收储是为了提振生猪市场,收储价一般将略高于市场价格。目前我国生猪产能继续偏高,供过于求的态势近期依然存在,如何避免因收储过后生猪价格继续下滑造成的损失扩大,将成为一个新的难题。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5月25日,新华网报道,为应对生猪价格波动影响养殖户积极性和对产业的冲击,北京市推出全国首款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北京推出全国首款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是以生猪为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目前我国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猪粮比"为6:1,低于6:1时养殖户亏损。保险以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猪粮比"为参照系,在保险期内,如果平均"猪粮比"低于6:1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予养殖户赔偿。保险期间内"猪粮比"的平均值与6:1的差值越大,每头猪的赔偿金额就越大。
北京市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每头猪保险费为12元,其中,养殖户投保每头生猪只需2.4元,其余9.6元由政府分摊,保户最高每头可获1200元的保险赔偿。
在生猪养殖领域,存在着"价格过低养殖户亏损退出养殖未来供应量减少价格高涨"的价格周期波动问题。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能够为养殖户确立一个最低收益水平,使养殖户在价格过低时,依然能维持一定的收入水平,继续留在而不是退出生猪养殖业,保证市场供应相对平稳。
双汇收购史密斯菲尔德
5月29日晚间消息,中国知名肉类生产商双汇集团将收购美国最大生猪及猪肉生产商Smithfield Foods,收购金额约71亿美元。受此交易影响,截至美东时间上午9:40,史密斯菲尔德在美上市股票上涨6.44美元至每股32.40美元,涨幅24.80%。
双汇集团创始人万隆称,这次海外并购的主体是双汇国际,而非双汇集团和双汇发展。交易金额为71亿美元,这包括股权加债权,交易资金来自我们的自有资金和国际银团。双汇国际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和中国最大的肉类上市公司双汇发展的控股股东,据双汇集团网站介绍,目前其总资产为200亿元。而此次交易规模达71亿美元(约合435亿人民币)。按双方协议每股34美元的收购价格计算,较Smithfield Foods周二收盘价25.97美元溢价31%。双汇国际需支付总额47.18亿美元的现金,若包括SFD长债和短债23.04亿美元,双汇国际为本次收购金额将达到70.22亿美元。
该交易之前SFD因2008年金融危机后曾连续两年巨亏,后来经历过数次大规模分拆重组并卖了一批资产,目前生猪加工部门利润非常低,且规模在持续缩小,包装食品部门利润相对较高,分析称交易或由公司大股东极力促成,之前几次重组亦是大股东主导。
猪肉价格淡季逆袭
从5月中下旬开始,我国活猪价格开始逐步走出春节过后的亏损状态,到7月下旬全国猪市逐渐扭亏为盈,在原本是消费淡季的"七下八上"时节,迎来一波"逆势上涨"。猪肉、活猪、仔猪价格"全线飘红",养猪业在传统的消费淡季里"逆势上扬",实现扭亏为盈。
据新华社全国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行情系统监测,5月中旬以来,全国猪肉价格整体呈涨势,7月下旬以来涨速明显加快。与5月12日相比,8月12日,全国猪后臀尖肉、猪五花肉价格分别上涨11.1%、11.3%;除海南外,其他省区市的猪肉价格均上涨。
此轮上涨行情之前,养猪业已连续亏损数月,一些养殖户淘汰了部分母猪,导致目前适重优质生猪供应量偏低、价格走高;同时,双汇今年在云南、安徽新投产两处日加工能力不低于2000头的屠宰厂,金锣计划在山东临沂建设日加工上万头的新屠宰厂,雨润加快布局北方收购市场,大牌肉企看好后市行情,也拉动了近期肉价"飘红"。
此轮上涨是受天气、养殖户惜售心理等影响的短期波动,而非生猪价格的周期性反转。现在猪价还未到周期性拐点,当前生猪养殖行业的"产能"-能繁母猪的淘汰速度较慢,还远未4900万头的周期性反转时点。
北京灌水猪
7月16日,北京昌平燕丹养殖小区,猪贩子正在租住的院子里给收购来的生猪灌水,据记者观察,每头猪被灌水近10斤。这些猪随后被送往怀柔一肉联厂屠宰。据目测,他们所使用的是市场常见的、容量为5升的色拉油桶,倒满约10斤。而灌一头猪,用时20来秒。在记者蹲守的5天里,这些卡车每天收猪回来后,都会在院子里给猪灌水,累计约400头。
"赚的就是水钱。"一名猪贩说,如果每天贩80头猪,每头灌水10斤,就算路上排泄或吐掉20%,再加上每日车辆油费、过路费及房租等,单日利润仍可达4000元以上。
据北京平谷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吃了"注水肉",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该工作人员介绍,因为猪胃肠注入大量水分后,使胃肠严重松弛,造成肠道蠕动缓慢,胃肠道内的食物会腐败,然后分解产生氨、胺、甲酚等有毒物质。这些有毒物质通过重复吸收后,遍布猪的全身肌肉。此外,大量灌水,猪的胸腔受到压迫,呼吸困难,造成其组织缺氧,肌体处于半窒息和自身中毒状态,胃肠道细菌通过血液循环进入肌肉。再者,有时因为注的水太脏,水中细菌残留在猪肉内。
在食品安全日益受关注的今天,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的厂家仍层出不穷,不只要相关检疫检验部门加强监管力度,更要广大消费者以及生产者在本质上对于食品安全高度重视,毕竟食品安全不是一句口号。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经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预防、综合利用与治理、激励措施、法律责任、附则6章44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将大力提升我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整体水平及畜禽养殖业的环境保护水平,有利于从根本上突破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瓶颈。专家解读提出了以下说法:1,以环境保护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发展,2堵住污染,严防废弃物随意排放,3,多重措施鼓励废弃物综合利用。
条例法规的出台目的性是好的,但中国养殖污染问题根深蒂固,不是朝夕能够解决的,需要下大力度,监管到位,实施到位,治理到位。
生猪定点屠宰职能交接
时隔交接僵局7个月之久,12月中旬,商务部与农业部完成了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移交工作。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中央编办有关文件,商务部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包括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配套规章、规范;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行业统计;负责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近日,商务部与农业部完成了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移交工作。据商务部网站显示,之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的第11项职能为"负责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生猪饲养、屠宰、肉品流通和质量监管等分属商务、卫生、农业、工商、食品、质量等多个部门管理,责任不清,执行力分散,此次调整或有助于类似"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顽疾的解决。不过摆在新猪倌面前更重要的任务应该是完善生猪监管体制,加快科技投入对屠宰设备的升级改造,提升生猪监管能力,严厉打击病害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