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畜牧兽医检疫员,本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群众食品卫生安全,可有人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不严格审批手续,最终受到法律追究。2013年12月30日,经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胡昌田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追缴违法所得3.36万元。
45岁的胡昌田原为淮南市大通区农林水利局畜牧兽医局检疫员。2011年至2013年,胡昌田负责对安徽金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该公司董事长陈道亮(另案处理)为骗取国家发放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补贴资金,采用弄虚作假手段,虚报该公司无害化处理数字,多次向负责审核监督的胡昌田行贿,数额共计3.36万元。收到贿赂的胡昌田未对安徽金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上报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上的虚假数字进行认真审核,便签名上报,致使该公司在2011年至2012年间,冒领国家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款37.9万余元。
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全部予以采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