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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能繁母猪保险开始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1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79
从广西南宁市畜牧水产兽医局召开的南宁市能繁母猪保险动员大会上获悉,南宁市能繁母猪保险条款已全面启动,标志着南宁市能繁母猪保险进入实施阶段。

  据介绍,能繁母猪投保工作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凡存栏30头以上,能繁母猪品种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在8月龄至4周岁之间,符合投保条件的都可参加能繁母猪保险。投保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养殖500头以上的养殖户进行投保;第二阶段是养殖100头以上500头以下的养殖户进行投保;第三阶段是养殖30头以上100头以下的养殖户进行投保。另外低于30头的养殖散户,则应以乡镇或县区为单位进行统一投保。

  按照中国保监会和财政部的通知,能繁母猪的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同时,国家建立能繁母猪养殖补贴制度,每头按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从广西唯一承保能繁母猪保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悉,能繁母猪保险责任涵盖了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龙卷风、冰雹、台风、地震等传统的自然灾害,以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外,还包括猪瘟、败血症、蓝舌病、痒病、猪肺炎、猪丹毒、蓝耳病、流行性腹泻、猪链球菌、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应等重大病害及免疫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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