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从2014年1月1日起,对进入呼和浩特地区的外阜冷鲜肉要实行集中分销换证制度。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了解到,为了更有效地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传播,消除动物产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外阜冷鲜肉监督管理工作,从2014年1月1日起,对进入呼和浩特地区的外阜冷鲜肉要实行集中分销换证制度。
目前,呼和浩特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销入我市外阜冷鲜肉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区11家大型冷鲜肉批发商陆续递交了《批发经销外阜冷鲜动物产品单位和个人质量安全承诺书》。分销换证主要是对外阜生产加工冷鲜肉的屠宰企业和市内批发经销外阜冷鲜肉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销入呼和浩特市的外阜冷鲜肉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向换证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凡在呼和浩特市从事批发外阜冷鲜肉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换证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以及市场开办单位与经营者、外阜生猪屠宰企业签订的《肉品“协议准入”质量责任书》;申报分销换证须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瘦肉精”抽检报告,且证物相符方可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