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获悉,从即日起到年底,南宁市将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到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要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根据刚刚出台的《南宁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到2007年底,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均要建立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出厂上市销售的猪肉要同时达到“两证两章”;所有生猪屠宰企业无加工病死猪、注水肉的违法行为。
南宁市将成立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辖区内养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清查,组织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交易等不法行为,清理整顿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出租房屋、场地用于私宰或病死猪(肉)交易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猪肉生产、加工和流通、消费企业的监管;严禁任何集体或个人为私宰或病死猪(肉)交易提供场所;发现有进行病死猪交易行为的,坚决予以打击取缔,立即没收病死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立案处理。
据介绍,南宁市商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其中,商务部门将加大对病死猪交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坛洛镇为重点,对坛洛镇的病死猪交易点及周边私宰窝点进行清理整治;建立生猪供应商和肉类零售商的详细档案,记录每个生猪供应商和肉类零售商的基本信息以及日常经营情况,从而增强肉类食品安全的监控力度。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将加强对生猪产地、屠宰、转运过程中的疫病防控和检疫,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病死猪予以没收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病死猪进入流通、消费环节或私宰窝点;大力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制度,逐步建立与国内、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动物标识溯源系统,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工商部门将开展流通领域猪肉安全清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的,要立即没收肉品、责令停业整顿,追踪私宰肉来源,并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卫生部门将开展消费领域猪肉安全清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宾馆、饭店、餐饮店、单位食堂等用肉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南宁市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猪肉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