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以来,滁州市认真落实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为重点的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有效地提升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管水平。
一、强化意识,加强领导。滁州市历来重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市防指设立了24小时值班举报电话,一旦接到举报,一律按照“辖区管理、不讲理由、先行处理、再溯根源”的原则进行处置。在今年的春防和畜牧业升级工程推进会上,市防指办对无害化处理工作做了专门部署,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领导,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作为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环节来抓,确保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和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精心部署,明确责任。为扎实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市防指在《滁州市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方案》中,明确了今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要求依法落实从事动物养殖、屠宰、经营和运输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单位和个人是疫病防控和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与此同时,出台《滁州市关于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政府在动物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健全机制,全面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加大宣传,组织排查。利用新闻媒介、法律法规培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加大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疫病风险防控意识,明确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的法律责任,指导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开展无害化处理工作。据了解,全市绝大多数规模场均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无害化处理场(点)已达760个。同时,集中开展了病死动物乱抛乱扔情况排查,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省市边界和江河流域的巡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市共发放《致广大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3万多份,出动畜牧兽医执法人员700多人次,排查养殖场户1.7万家,培训养殖者1000多人次。
四、落实政策,严格执法。按照部、省等有关文件要求,滁州市全面落实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一是下发文件,强化措施。及时转发了《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明光、凤阳、全椒、定远等地均结合实际制定了“生猪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申请发放管理办法”,明确补助对象和办法等;二是加强统计,落实补助。根据《通知》和《办法》要求,各地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月上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据,经市级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省。自2012年6月份以来,全市共统计上报了病死猪42240头,落实补助经费202.42万元;三是加强督查,严格执法。为加大无害化工作的监管力度,市防指将无害化处理作为春秋防疫督查内容,纳入重大动物疫病绩效延伸考核。同时,加强应急值守,与“市长热线”、工商、商务、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沟通,规范病死动物处置。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理随意抛弃病死畜禽17起,无害化处理乱抛病死猪252头、病死禽2100多羽、野生动物5.5吨。执法检查期间,约谈养殖从业者15人次,立案查处案件一起、罚款处罚2000元,有力震慑了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