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意见》的精神,促进我县生猪生产发展,自省、市召开能繁母猪补贴会议后,我县迅速行动并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全县能繁母猪的调查核实工作,有力促进了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加压促进。8月14日市局召开会议后,县畜牧局认真学习和研究,并积极向县领导汇报。8月17日又紧急召开了各乡镇分管农业副乡镇长、防疫组长会议。会上,县畜牧局局长陈功江就核实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财政局王洪钢副局长宣读了省财政厅和省畜牧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的文件,县长助理郭克明就整体工作作了重要讲话。9月4日再次召开乡镇、办事处防疫组长会议,分析查找工作中的不足。
二是成立组织,细化职责。为把能繁母猪补贴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不出纰漏,成立了以县畜牧局局长陈功江为组长的核实能繁母猪数量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核实小组,由畜牧局二级机构负责人负责进行分片包干,分别下到各乡镇(场)、办事处统计、调查、核实,并实行了能繁母猪补贴调查问责制。
三是强化监督,严格程序。为防止徇私舞弊、套取补贴资金等一些不法行为的发生,我们加强监督,在核实环节中坚持“四见”原则,清册做到五方签字即:农户、村委负责人、调查人、防疫组长、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同时对各乡镇上报的清册由县畜牧局组成四个核查小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严防弄虚作假,对抽查不合格的返回重核,并对该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对经核实无误的由所在乡镇办事处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资金发放到乡镇办事处后,由县畜牧、财政、审计、纪检联合组成专项监督审查小组监督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现已调查核实全县能繁母猪共34099头,生猪养殖小区12个,规模场997个,其中规模场能繁母猪达25684头,散养能繁母猪6840个,经县财政局核准已拔付了5个乡镇能繁母猪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