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四川营山:售卖病死猪挣获利 4人被判刑_国内新闻_财经_猪易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7  来源:四川日报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51

 

售卖病死猪挣获利,4名被告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笔者从营山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公开审理了该县首例销售病死猪案,4名被告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据猪e网了解,被告李小明是一生猪养殖场业主,今年初与收购病死猪的刘建兴(另案处理)搭上了线。李小明授意帮其管理猪场的姐夫董武,把病死猪卖给刘建兴。董武先后卖给刘建兴10余头病死猪,非法获利1200余元。

董武的妻弟李华与胡文合伙从事生猪贩运生意,今年5月,两人到苍溪收购了20多头生猪,在回程途中,3头猪突然死亡。经董武介绍,李华与胡文把3头死猪以700元的价格卖给刘建兴。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董武出售的一头死猪体内,猪瘟病毒核酸为阳性,李华、胡文出售的3头死猪死因不明。法院审理认为,李小明、董武、李华、胡文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李小明作为养猪场业主,理应知道病死猪的处理方法,为获取非法利益,指使被告董武向他人出售;董武作为养猪场管理者,明知病死猪不能销售,仍按照李小明的要求把病死猪出售给他人,还介绍李华、胡文出售死因不明的死猪。法院据此判处李小明、董武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李华、胡文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