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执法严格效果良好绥棱县畜牧兽医局执法人员严格履职、认真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检疫监督,依法打击震慑不法之徒。年初以来,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共检疫生猪12425头,禽10612只,牛56头,检出病害猪12头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生猪瘦肉精检测,每天检测2头,共检验600头,全部合格;对经营市场每月进行2次监督检查,检出病害猪爪8箱240斤,猪腰三箱90斤、鸭子20只,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今年共处理两个食品安全事件,一是曹某销售病死猪肉,判处有期徒刑1年,二是黄某私自运送125只未经检疫羊肉,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通过这两个案件,起到了震慑不法之徒的作用。同时我们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于11月8日在县垃圾处理厂销毁2头疑似病猪,通过现场说法,教育了全局干部职工。二是加强投入品监管,保障食品源头安全。我们在投入品监管工作中,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GSP认证和从业人员技术资格审批,并将《药物品种禁用目录》和《食品动物禁用兽药清单》印发给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引导他们自觉执行兽药使用、兽医防疫、饲养管理等准则,并督促他们严格执行“农业部关于停药期的规定”,增加了他们的守法意识。同时,我们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查处饲料、兽药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兽药、饲料禁止入市,使养殖场(户)难以买到禁用兽药和不合格饲料,从源头上确保了我县饲料、兽药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