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湖县201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补贴办法》要求,新疆博湖县纪委监察局、农牧局、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正在全县五乡一镇开展畜牧业生产发展情况核实工作,目前核查工作已接近尾声,预计此项惠农补贴资金将在今年年底前通过“一折通”的方式全部兑付到位。
据了解,为切实调动农牧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今年年初,博湖县委、县政府计划拿出4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畜牧业生产发展进行补贴,补贴范围包括:猪圈、牛羊暖圈、青贮窖建设、饲草料种植、奶牛引进、鸭鹅特色养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