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部统一部署,全国31个省级兽药监察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完成了2013年第三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第三季度共完成兽药监督抽检4406批,合格4123批,不合格283批(附件1、附件2),合格率为93.6%,比第二季度(94.7%)下降1.1个百分点。其中,监测抽检3379批,合格3183批,合格率为94.2%;跟踪抽检439批,合格413批,合格率为94.1%;定向抽检234批,合格213批,合格率为91.0%;鉴别抽检354批,合格314批,合格率为88.7%。
从抽检环节看,生产环节抽检762批,合格748批,合格率98.2%,环比提高0.6个百分点;经营环节抽检2996批,合格2770批,合格率为92.5%,环比下降1.4个百分点;使用环节抽检648批,合格605批,合格率为93.4%,环比下降1.5个百分点。
从产品类别看,化学药品类抽检2189批,合格2063批,合格率为94.2%,环比下降1.7个百分点;抗生素类抽检1168批,合格1112批,合格率为95.2%,环比下降0.8个百分点;中药类抽检1017批,合格918批,合格率为90.3%,环比保持不变;其他类抽检32批,合格30批,合格率93.8%。
从单项检验项目看,含量不合格占50.2%;鉴别不合格占39.9%;性状不合格占21.2%;检查不合格占17.3%;其他项目不合格占9.5%。
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兽药抽检合格产品相关信息,请登陆“中国兽药信息网”查阅。
二、重点监控企业
根据重点监控企业划分原则,判定山西芮城维尔富兽药有限公司(含量无法测定、含量低于80%累计3批次以上)为重点监控企业。
三、主要问题
从第三季度抽检情况看,兽药产品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仍然集中在含量测定和鉴别方面,主要表现为含量低(部分产品含量为零)和含量无法测定等情形。抽检中还发现兽药生产企业存在非法添加其他兽药、使用过期或注销的产品批准文号等违法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各地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被通报假劣兽药查处活动,责令企业召回销毁假劣兽药,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特别要加大对改变制剂组方、非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伪造和套用产品批准文号、使用过期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废止标准产品、产品含量为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上述相关违法企业实施飞行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我部。
(二)加强兽药质量信息通报
各地要及时将假劣兽药信息、质量抽检信息通报辖区养殖场(小区、户),防止养殖者误用假劣兽药,提高养殖安全用药水平。
(三)继续强化兽药企业日常监管
各地要加强本辖区兽药生产企业的兽药GMP后续监管,对违反兽药GMP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后续监管,强化兽药采购源头管理,保障经营市场兽药的合法性,提高兽药质量抽检的可追溯性。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