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畜牧兽医局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兽药质量安全冬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县实际,确定自11月11日至12月31日开展邹平县兽药质量安全冬季集中整治行动,采取了五项强有力的整治措施,将工作落实到位。
第一、严格行政审核审批。按照 《兽药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认真开展兽药经营许可的核查工作,确保程序合法、材料真实,维护行政审核、审批的法定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第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通过对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兽药质量安全隐患。针对易发、频发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分步骤、分层次进行整治。
第三、积极组织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兽药生产企业兽药原料采购、质量检验、生产管理、仓储产品等;经营企业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仓储管理等;使用企业兽药和生物制品采购、药房、使用记录以及采购的兽药和生物制品涉及经销商的兽药 GSP 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关键节点情况。
第四、切实强化案件查办。对违法问题及线索要及时跟进,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尽早立案,尽快查办,依法果断处理。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刑事法律精神,切实加强与司法机关合作。
第五、努力完善“检打联动”。按照“两个及时跟进”的要求,切实搞好“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及时跟进依法查处。对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兽药产品,积极安排质量检验,确保查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科学。
邹平县台子镇畜牧兽医站
陈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