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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加强兽药饲料监管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3  浏览次数:204
核心提示:根据《2013年医政药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实际,宁安市以控制兽药残留为重点,以提高饲料质量为切入点,进行了兽药、兽药残留
根据《2013年医政药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实际,宁安市以控制兽药残留为重点,以提高饲料质量为切入点,进行了兽药、兽药残留及饲料市场的专项清理整顿,强化兽药GMP监管,对兽药经营企业GSP管理严格监管,以局正式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兽药购销和使用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不按要求进行登记的,进行严肃处理。

  药物残留问题是制约畜产品出口的瓶颈,减少在饲养过程中抗生素的使用,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兽药。做好药物来源、用药品种和数量登记,科学用药,以消除药物残留的危害。为完善兽药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解决目前药品监管滞后的问题,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的综合素质,省局以阿妈牧场、华龙伟业两个规模猪场为示范点,安装了GUP管理软件,为今后在全省养殖企业的进一步推广打下基础。

  3月份,按牡市统一要求部署,对宁安市辖区内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质量大抽查。对8个乡镇的20多个大的兽药经营企业的水针剂﹑粉剂﹑及药物预混剂等60多个品种常用药和30多个厂家进行检查和抽样。 并与全市80多个养殖大户签定了《黑龙江省养殖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今年上半年发放“瘦肉精”检测试剂800余条,并要求做好检测记录,未发生一例瘦肉精事件。

  年初以来,共出动80余台检查车辆,170余名检查人员,监督检查兽药、饲料企业90余家。重点检查违法销售兽药、饲料、经营假劣兽药、饲料及兽用生物制品。查处未通过GMP认证的兽药、不符合农业部202号规定的违禁兽药、超期失效兽药无证经营单位等违法行为。

  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和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明确管理目标,监督经营企业使其合法经营。净化了兽药、饲料市场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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