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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建立重庆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区县工作座谈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2  来源:重庆动物卫生监督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17

 

为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农医发〔2013〕31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要求,11月7日,市农委在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指挥中心召开了建立重庆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区县工作座谈会,研讨我市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相关内容。会议由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防检处处长汤明主持,市发改委、市动监所、黔江区、合川区、荣昌县、忠县等试点区县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参加,市农委总畜牧兽医师岳发强参加会议并作重要指示。

会上各试点区县积极发言,阐述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认识、工作打算。其中,黔江区构思企业修建、企业运行、政府扶持的模式开展工作;合川准备强化大型养殖场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主体义务,要求大型养殖场自行修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完成处理工作,无害化处理扶持政策重点投向中小型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上;忠县拟用三峡工程后扶资金建立区域性无害化处理场;荣昌县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体系方向,以执法体系促进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县级处理场发挥对全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最后屏障作用;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则尽快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主城九区运输、屠宰、市场环节的病死猪和病死猫狗禽鸟进行无害化处理。

岳总师指出,试点工作要以水域环境无死猪漂、公路码头无死猪抛、市民餐桌不见死猪肉的为目标,对全部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要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实施处理。他要求,市农委要在2014年工作中安排农发资金对试点区县予以工作补贴;市动监所要对试点工作进行深入研讨,编制“4+1”项目意见书报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寻求支持并制定全市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各试点区县要积极向当地领导汇报,取得政府支持;要抓紧论证,准确测算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相关费用,要在本月底前制定出详细的、具有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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