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农委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核准“江口萝卜猪”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据了解,“江口萝卜猪”的发展历经数百年,所产萝卜猪皮薄、肉嫩、味美而远近闻名,因其形状像萝卜,长不大,称为萝卜猪。1983年列入《贵州省品种志》、《贵州省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2003年列入《中国家畜禽地方品种资源图谱》。目前,江口县萝卜猪存、出栏量均突破10万头大关。据悉,为了更好地保护“江口萝卜猪”这一地方品牌,江口县于2012年开始策划申报“江口萝卜猪”证明商标,今年正式获得了“江口萝卜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