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市农委动监支队一行3人来浦口区检查指导规模生猪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检查组首先仔细听取了我区规模生猪养殖场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汇报,现场查看了全区1—9月份的病死猪处理记录及照片等相关档案,接着实地查看了星甸街道璐美生猪养殖场、吴凯生猪养殖场、童子祥养猪场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深埋地点和无害化处理记录。检查组对我区的规模养殖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几点要求和建议。
要求我区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养殖农户、大户、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地按程序处理病死动物,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随意处置、出售、加工和食用病死动物的危害性,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的作用,长期对所辖的范围实施监管,对乱丢、乱抛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要定期进行巡查,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三、规范运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程序。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是一个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要严格执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相关规定,动物病死后,养殖户、养殖业主应当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做好临时看管工作,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出具有资质的兽医技术人员到现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