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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兽药质量安全农业部将开展五项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4  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23

 

下一步将通过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强化监督执法、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残留监控、实施追溯管理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提高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控制兽药残留风险,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是继续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深化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生产过程监管,切实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行为,稳步提升兽药质量安全水平。二是继续抓好兽药残留监控。以实施兽用处方药制度为抓手,加强宣传培训,促进安全用药。继续强化兽药残留监控,实施抗菌药专项整治,加强抗菌药监管,着力治理非法添加、非法使用违禁兽药以及不执行休药期等突出问题。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继续加强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解决基层兽药监督执法有人干事、有能力干事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建立非法企业和非法产品查处督办制度,形成全国兽药打假联动机制。四是继续强化兽药监督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加强对兽药监督抽检结果的运用,做到假劣兽药一地查处、系统通报、全国清缴。加强区域际间、省际间协调配合,积极与公安部门合作,集中力量打掉一批黑窝点、关闭一批违法企业、吊销一批违规产品文号,对违法者形成有力震慑。五是继续完善法规标准。启动兽药注册管理办法、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兽药GMP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形成以《兽药管理条例》为核心、配套规章完善的兽药法规体系,进一步提升兽药行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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