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是农业畜牧业大省,肉类产品丰富,具有巨大的出口潜力。是全国仅有的几个有兔肉出口的省份,具有较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为了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吉林省动物检疫处在对企业监管的过程中提高了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注重疫病、残留、微生物三个方面的监控,严把产品质量。第一,做好源头监管。坚持严格把关,尤其是严把原辅料进厂关,原料肉必须来自备案饲养场。实施疫病监测计划,切实保障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了对辖区内备案饲养场用药的监管,确保企业备案饲养场在饲养过程中所使用的药物和饲料不含违禁药品,能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禁用药物和限用药物清单及进口国的要求使用药物,建立严格的用药管理制度和详细的用药记录。第二,做好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出口产品卫生质量;实施微生物监控计划,加强对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等微生物的监控;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吉林局的相关要求,同时及时关注总局的风险预警通报,加强对产品的违禁药和药物残留的监控。产品二科针对德大公司食品检测中心的微生物和药物残留检测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管,从抽样、收样、制样、检测、结果判定全过程进行连续不间断的监管,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2012年企业实验室增加了包括三级串联四级杆液质联用仪在内的价值200余万元的检测设备、环境设施,使企业的自检自控能力有了很大飞跃。第三,做好风险排查。采取企业自查和监管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将风险点转变为保证出品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点。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确保企业产品质量的连续性和持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