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对“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物的整治力度,巩固前阶段兽药、饲料添加剂检查 成果,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环节行为,保障丰城市肉产品消费安全,继续加大对兽药经营企业检查力度。丰城市畜牧水产局对辖区内124个兽药经营单位进 行了专项检查。对各兽药经营企业的购销记录与店面摆放、库存的兽药登记是否一致进行了认真核对,同时对所经营的兽药是否含有“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 胺”“沙丁胺醇”等成分进行了比对;是否经营违禁兽药添加剂和其他违禁兽药进行了细致检查。对兽药店经营的兽药是否有国家标准的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 厂家及生产日期是否超过有效期等方面进行了认真严格的排查,确保做到不漏过一个违禁兽药。
凡是进入丰城市的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产品,必须持有兽药生产厂家的生产经营许可证、GMP验收合格证、产品批准文号等相关手续并登记备案,凡是手续不全的严禁在丰城市地区销售。
经检查,目前没有查到含有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成分的违禁兽药。为了确保丰城市兽药市场的清洁,丰城市畜牧水产局将进一步加大兽药市场的监督力度,确保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人体健康,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