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市政府“菜蓝子”工作会议精神,安康市农业局决定9-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这次检查的重点包括:
一是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执法检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之规定,要加快实施当地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及时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和调整,制定农产品产地污染防治和保护规划,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兽)药残留控制和监督抽查。依法严厉查处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二是开展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执法检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着力开展对农民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的使用农业投入品。同时要在农资经营市场、销售点及产地积极宣传,做好法律法规和国家禁止、限用和淘汰的农业投入品目录和范围的宣传工作,依法查处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
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重点选择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畜产品,进行一次监督抽检,检测禁用药物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市政府“菜蓝子”工作会议精神,安康市农业局决定9-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这次检查的重点包括:
一是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执法检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之规定,要加快实施当地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及时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和调整,制定农产品产地污染防治和保护规划,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兽)药残留控制和监督抽查。依法严厉查处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二是开展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执法检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着力开展对农民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的使用农业投入品。同时要在农资经营市场、销售点及产地积极宣传,做好法律法规和国家禁止、限用和淘汰的农业投入品目录和范围的宣传工作,依法查处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
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重点选择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畜产品,进行一次监督抽检,检测禁用药物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残留状况,抽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四是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行为,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等。
五是积极推动安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质检工作管理和指导,加大对进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要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
六是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复查换证检查,发现到期的,应及时申请复查换证。
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残留状况,抽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四是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行为,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等。
五是积极推动安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质检工作管理和指导,加大对进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要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
六是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复查换证检查,发现到期的,应及时申请复查换证。